法国电子发票:创始人需要为 2026–2027 做好什么准备?
从 2026 年 9 月 1 日起,所有在法国设立且属于增值税纳税主体的企业,都必须通过获批平台接收电子发票;大型企业和 ETI 同时开始电子开具与 e-reporting,中小和微型企业于 2027 年 9 月 1 日跟进。邮件里的普通 PDF 不够:企业需要同时准备获批路径、结构化数据、增值税判断、状态负责人和审计证据。
关键日期与要求
- 接收义务
- 2026 年 9 月 1 日所有在法国设立且属于增值税纳税主体的企业,无论规模,都必须能够接收电子发票。
- 开具 · 大型企业 / ETI
- 2026 年 9 月 1 日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开始电子开具并履行 e-reporting。
- 开具 · 中小 / 微型企业
- 2027 年 9 月 1 日中小、超小型和微型企业开始电子开具并履行 e-reporting。
- 规定传输路径
- 获批平台通过邮件发送普通 PDF,不符合改革对电子发票的定义。
先判断交易性质,再考虑文件格式
改革广泛适用于在法国设立并属于增值税纳税主体的组织,包括独立从业者和适用 franchise en base 基础免税制度的企业。不收取增值税,并不当然免除通过新体系接收和最终开具发票的义务。
法国境内设立的增值税纳税主体之间,在法国发生的商品销售和服务通常属于电子发票范围;免税交易可能不在其中。公共部门、消费者和跨境交易适用不同的传输或报送规则,因此应先确认客户身份与交易性质。
创始人可以先回答三个问题:客户是谁、双方在哪里设立、交易是否免税;再决定发票走哪条路径。
许多小企业要先解决接收,再解决开具
从 2026 年 9 月 1 日起,所有范围内企业都必须能够接收电子发票。即使企业很少开票、主要面向消费者,或要到下一年才开始电子开具,也不能推迟接收准备。
大型企业和 ETI 在同一天开始电子开具。中小、超小型和微型企业则从 2027 年 9 月 1 日开始。e-reporting 按相应的开具时间表实施。
所以,小企业面对的是两个节点:2026 年具备获批接收路径,2027 年完成可用的发出与报送流程。
电子发票合规时间轴
把日期理解为运营状态:所有企业先在 2026 年具备接收能力,开具与 e-reporting 再按企业规模分阶段实施。
- 盘点并测试
分类交易流、确认企业规模、选择接收路径,并清理客户和供应商数据。
- 所有企业开始接收
所有在法国设立且属于增值税纳税主体的企业,必须通过获批平台接收。
- 大型企业与 ETI 开始开具
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开始电子开具并履行 e-reporting。
- 中小与微型企业开始开具
电子开具和 e-reporting 扩展到中小、超小型和微型企业。
电子发票与 e-reporting 处理的是不同场景
电子发票覆盖符合条件的法国境内 B2B 交易。发票以标准化电子格式在获批平台之间流转,规定的发票数据同步传给税务机关。
e-reporting 用于传送未被境内 B2B 电子发票承载的交易或收款数据,典型场景包括许多 B2C 和国际 B2B 交易。对于按收款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服务,可能还需要报送付款数据。
不要把 e-reporting 理解为复制每张发票。具体数据和频率取决于交易类别及增值税处理。
买软件之前,先弄清发票的规定路径
供应商可以直接在获批平台创建发票,也可以继续使用兼容的开票、会计、ERP、收银或行业软件。但兼容软件仍需连接获批平台,才能完成受监管的交换。
供应商的平台检查发票,并依据电子发票目录将其传送到客户所关联的平台。客户再从与该平台连接的工作流中接收。
同时,平台提取规定数据并报送税务机关。对于不属于电子发票的交易,平台会根据企业提供的信息传送相应交易和付款数据。
一张法国境内 B2B 发票如何流转
企业可以保留熟悉的软件界面,但受监管的交换会通过获批平台和法国电子发票目录完成。
PDF 是阅读视图,结构化数据才是工作记录
改革的通用格式包括 UBL、CII 和 Factur-X。UBL 与 CII 是结构化数据格式;Factur-X 将可阅读的 PDF/A-3 与内嵌 XML 数据结合,便于连接人工审批与自动处理。
邮件中的普通 PDF 附件或扫描件不是合规电子发票。文件必须包含所需结构化数据,并通过获批路径传输。
平台还会交换生命周期状态。提交、拒收、业务拒绝和收款等状态,分别反映技术传输、业务决定和付款进度。企业需要明确谁监控状态,以及异常如何回到会计记录。
传输方式改变了,发票基本功没有消失
仍需控制买卖双方身份、开票日期、连续唯一编号、供应日期、行项目说明、数量、单价、折扣、增值税基础与税率、合计、币种、到期日、逾期条款及适用的固定追偿费用。
改革进一步结构化数据,并重点新增四项信息:客户 SIREN、交易类别、适用时是否选择按借记确认增值税,以及不同于账单地址时的完整送货地址。
主数据质量本身就是合规的一部分。错误的 SIREN、增值税号、地址或路由信息,可能导致格式正确的发票被拒或进入人工修复。
把增值税判断与传输技术分开
平台可以验证字段和传送数据,却不能从旧模板自动判断正确税务处理。企业仍需根据实际交易确认双方身份、供应地点、免税或反向征税依据、税率和必需措辞。
若客户是欧盟企业,应通过 VIES 验证增值税号并保存证据。有效号码是重要事实,但不是完整税务分析。
付款条款仍有商业和法律意义。应确保发票、客户批准、银行收款与会计分录中的到期日、收款账户、币种、逾期条件和收款状态一致。
设计完整证据链,而不仅是一条发送消息
企业必须将开具和收到的发票作为会计凭证保存十年。档案应保持真实性、完整性和可读性,并保留理解更正和生命周期事件所需的信息。
还应保存交易周边证据:合同或订单、交付证明、客户主数据检查、增值税分析、平台标识与状态、贷项通知单以及付款核对。
不要默认平台档案能够解决一切。应提前记录导出和迁移办法,确保更换供应商、接受检查或处理争议时仍可重建完整记录。
选择一条可运营的路径,而不是只看一个标志
确认供应商出现在税务机关最新的获批平台名单中;如果继续使用现有软件,则要确认它实际连接哪家获批平台。“兼容解决方案”表示具备连接能力,并不等于平台本身获批。
测试真实使用场景:接收地址、可创建和读取的格式、客户与供应商目录、生命周期状态、e-reporting 覆盖、会计集成、权限、审计导出、支持、价格和迁移条件。
企业可以使用多个获批平台,但每增加一条路径,都会增加主数据、权限、监控与核对工作。应让架构与实际交易复杂度匹配。
分阶段准备,并从接收路径开始
先按客户类型、所在国家、增值税处理、数量、币种和现有工具,盘点进出发票流。这样才能区分境内 B2B 电子发票、e-reporting、Chorus Pro 以及改革范围外交易。
然后确定获批平台关系,清理法律与路由数据,连接会计流程,并用代表性案例测试。测试应包括贷项通知、拒收、商品与服务混合、预付款,以及适用时的服务付款报送。
最后为日常监控、增值税判断、平台管理、主数据、拒收修复、付款状态和档案保存指定负责人。没有明确责任人的平台项目,并不算准备完成。
避免六个会制造返工的捷径
不要等到 2027 年开具期限才处理 2026 年接收;不要认为邮件 PDF 已经合规;不要混淆软件商与获批平台;不要把所有交易送进境内 B2B 路径;不要让技术校验替代增值税判断;不要让拒收和付款状态无人负责。
最稳妥的实施通常很朴素:准确的主数据、清晰记录的路径、真实案例测试、明确的异常负责人,以及能与会计和现金核对的记录。
五步准备计划
按顺序完成;当客户结构、软件或税务处理发生变化时,重新测试。
- 盘点发票流
按客户类型、设立地、增值税处理、数量、币种和现有工具列出进出发票。
- 分类每项义务
区分境内 B2B 电子发票、e-reporting、公共部门 Chorus Pro 以及改革范围外交易。
- 选择获批路径
直接选择获批平台,或确认现有兼容软件实际连接的获批平台。
- 清理数据并测试异常
验证身份与路由,再测试接收、开具、拒收、贷项、付款报送和导出。
- 指定责任人与证据
明确增值税、平台管理、异常修复、报送、核对与十年档案的负责人。
常见问题
通过邮件发送 PDF,算不算法国电子发票?
不算。改革要求发票包含标准化结构数据,并通过获批平台交换。普通 PDF 或扫描件不符合该定义。Factur-X 不同,因为它把 PDF/A-3 阅读视图与内嵌结构化数据结合。
适用增值税基础免税的微型企业也需要准备吗?
需要。franchise en base 使企业不收取增值税,但企业仍属于增值税纳税主体。范围内交易通常要从 2026 年 9 月 1 日起能够接收,并从 2027 年 9 月 1 日起电子开具。
电子发票与 e-reporting 有什么区别?
电子发票是符合条件的法国境内 B2B 发票的标准化交换。e-reporting 则传送未通过这类交换承载的规定交易或付款数据,包括许多 B2C 和国际交易。
企业必须更换现有开票软件吗?
不一定。若现有软件能与获批平台兼容,可以继续作为操作界面。但应确认实际连接、支持格式、接收路径、报送范围、状态、导出及故障责任。
企业可以同时使用多个获批平台吗?
可以,但每增加一条路径,都会增加地址、权限、主数据、监控与核对工作。只有在交易结构或集团架构确有需要时才值得增加。
平台校验能保证增值税处理正确吗?
不能。技术校验可以检查字段和路由规则;企业仍需根据交易双方、交易性质、供应地点、免税、税率及证据,负责作出增值税判断。
Aphelor 可以帮你整理清晰的发票记录;交易的增值税处理和获批传输路径仍需由你确认。
